龙陵:明纪律严监督 促进驻村工作队员履职尽责

发布时间:2020-06-07 08:18:04   来源:保山市纪委监委

“对不在岗、不履职、不尽责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及时上报情况,该召回的要召回,该撤换的要撤换。”为贯彻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,确保驻村工作队员认真履职、担当作为、树立形象,近日,龙陵县下发通知再次重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,以强化纪律建设为抓手,加强纪律监督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到位。

从严从实,严格执行管理制度。从严落实工作例会、考勤管理、工作报告、纪律约束、分片包组、民主评议等六项制度,要求每个工作队员都要严格遵守《从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“十条要求”》工作纪律,做到“八必须、八严禁”。同时规定,每季度开展一次的工作队员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工作队员评先评优、召回问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公平公开,严肃评价测评要求。明确评价测评对象、坚持评价测评原则、严守评价测评标准、严格评价测评程序、客观公正打分,评价测评结果公开透明,评价测评要结合驻村工作队员的痕迹台账、履职尽责、平时表现、遵纪守法、村组干部的认可度、群众的满意度来开展。严禁出现一个乡镇所有队员测评、评价得分完全一致的情况,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。

担当作为,严于职守履职尽责。围绕中央明确的10项主要任务和省委明确的4个方面主要任务,聚焦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总目标,紧扣“四个不摘”和云南省脱贫成果巩固20条要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坚持脱贫数量与脱贫质量并重,拿出决战决胜姿态,主动作为、敢于担当,全面发起驻村扶贫总攻战。

严管厚爱,严督实导确保成效。在抓好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跟踪管理的同时,要定期对选派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研究、指导、督促,杜绝一派了之现象的发生。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,加强督促检查,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的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,对不在岗、不履职、不尽责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,该召回的要召回,该撤换的要撤换。(马斯婷)